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时间:2023-08-22 点击:95次

目前,我院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等为辅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对具有全日制在籍在校中职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9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    

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范围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扣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2)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含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4.取得方式

我院一、二年级在籍在校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直接申请并填写登记表后,由学校报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将名单在校内醒目地方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无异议即可取得受助资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学院按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定的资助比例,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认真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报学院相关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无异议即可取得受助资格。

取得受助资格的学生经省级学生资助部门审核确定后,方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雨露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规定,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未脱贫户和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户),各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该项资助由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向户籍地扶贫部门申请。

五、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本文是相关文件摘抄,具体条款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为了让学生少跑路,按照上级要求,学生不需要到民政部门开证明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可以省,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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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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